愛是一種能力。幸福是愛的能力與條件的結合。


如果你期待真實的愛,期待婚姻與家庭,就別愛上資格不符的人。

資格是幸福的基本條件,資格不符的人,就算他擁有一百個優點,也難以給你幸福的婚姻、完整的愛。


對象錯了,付出再多也是枉然。



勇敢跟這些人說:

 

 
 1. 已婚者(在婚姻中卻向你傾吐配偶不是的人)

 2. 沒有責任感的人

 3. 凡事含糊不認真的人

 4. 不坦白,善於偽裝、欺騙的人
 
 4. 走一步算一步,對未來沒有想法、無所期望的人

 5. 只知道愛自己的人

 6. 還沒長大的成人

 7. 不懂愛是什麼的人
 


最後,有些情況難以逆轉,不是付出與犠牲就可以成全的,例如:

  • 如果你一定要有自己的孩子,就別找無法生育的人。
  • 如果你嚮往大家庭的熱鬧,就別找人口簡單的家庭。
  • 如果你期望慈靄的父母,就別找喜歡計較、高高在上的公婆/岳父母。






本文圖片引用自:http://www.flickr.com/photos/dmaudsley/434064232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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